如果準新人計劃在教堂舉行婚禮,
大概需要經過以下程式:
1、在婚姻註冊處登記,
2、登記時向註冊處職員說明將要舉行婚禮的教堂名稱、地點及証婚人姓名。
3、準新人往婚姻註冊處登記的同時,
也需往教堂登記,
先到所屬的教堂向神父或牧師相約行禮的時間及日期
(須於婚姻註冊處登記滿15天後進行)。
如準新人並非於該教堂領洗,則需要帶同領洗證明。
4、結婚申報書公開展示後,
由註冊處發出一份婚姻註冊官證書,
證明準新人已辦妥手續,
就可在教堂舉行婚禮。
5、婚禮結束後,
可於酒店租用宴會廳舉行小型酒會,
與親友一同午膳或舉行切餅儀式。
之後新娘子更換過禮服後,
可跟親友進行小型舞會,
晚上再和親友吃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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